聋哑人有机动车驾照申领摩托车驾照被拒 交管部门解释:国家有明文规定

楚天都市报 2020-06-11 08:36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万军)日前,武汉一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聋哑人,打算申请摩托车驾驶证,却被拒绝。对此,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予以了解释。

昨日,江夏区39岁的魏先生反映,他是一名聋哑人,虽然不能说话,但佩戴助听器后听力基本正常,视力和理解能力也属于正常人水平。几年前,他在外省一所驾校学习后,申领了C1机动车驾驶证。最近几年,他也经常驾驶机动车。

三天前,魏先生他找到江夏区摩托车考试中心,想申请摩托车驾驶证,方便自己以后骑车。不料,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以他听不见为由,拒绝了他的申请。

“我的听力没有问题,对方并没有仔细检查我的听力是否正常,就拒绝接受我的报名,我认为不合理。”魏先生称。

对此,楚天都市报记者咨询了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该局相关人士解释称,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十二条关于听力有明确规定: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但这条规定只针对机动车,不含包括摩托车在内的其他车型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