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顺利移交

咸宁日报 2020-05-29 11:04

咸宁日报讯 记者张欢、通讯员宋阿霞报道:5月15日,全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由医保部门移交给人社部门,市民今后可登录湖北政务网、或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

为平稳有序做好全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的移交,市人社局采取两步走作法,先做好市本级的移交,在取得经验后指导县市区移交。4月20日,接收方市养老保险局与移交方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开始正式接洽。4月30日市本级移交完成,并签署了移交《备忘录》。5月1日起,市直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在人社部门办理。5月7日至9日,市人社局派出工作组赴县市区实地指导移交工作。截止5月15日,全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已全部移交到人社部门。

据介绍,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人社部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大”活动精神,主动承接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能职责,有力保障工伤保险工作顺利开展和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