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过路口被撞伤本想索赔 一看视频监控跑得不见踪影

云上襄阳 2020-05-08 16:55

5月7日上午,湖北省宜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在多次电话联系交通事故当事人无果的情况下,只好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该当事人。

4月29日上午7时54分许,宜城市郑集镇长湖村村民64岁的张某,驾驶一辆无牌两轮电动车沿250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宜城市宋玉四路红绿灯路口时,无视前方红灯,想强行快速冲过路口,可两轮电动车还未经过路口中心线,就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正常通过该路口的四轮电动汽车撞倒,连人带车被撞得滑行了五、六米,人、车倒地后又在路面上翻转了一圈才停下。

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通知120救护车将受伤的张某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张某为轻微伤。当办案民警到医院找张某作询问笔录时,张某认为自己被撞,要求对方承担其住院治疗等费用。张某的儿子听说自己的父亲被撞住院,也来到交警大队讨个说法,但看完办案民警播放的事发当时宋玉四路红绿灯路口的监控视频后,张某儿子二话没说,转身离去。

办案民警认为,张某无证驾驶电动车闯红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而电动汽车司机郭某驾车属于正常行驶,无过错行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秩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张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当办案民警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医院时,发现张某已结帐出院。办案民警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及其儿子,但电话要么无人接听,要么听到是交警打来的电话就挂掉电话。按照法律程序,办案民警只好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寄送到张某的家里。

通讯员:陈洪清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望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