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2月11日讯(记者王荣海)新能源汽车1小时内停车免费,超过1小时停车费减半收费。记者获悉,武汉市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系列举措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更新普通公务用车 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不低于60%
当前,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汽车和氢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呈蓬勃发展之势。武汉市提出在四个方面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共11条举措。
武汉市提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企业规模化发展。对武汉市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给予增长奖励。鼓励武汉市汽车生产企业为本市传统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化升级迭代增加供给。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武汉提出,加大普通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应当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的新增和更新普通公务用车原则上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不低于60%,重点推进在新增和更新机要通信用车、定向路线执法执勤车、离退休干部用车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全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车(应急车辆除外)、出租汽车、通勤车、邮政快递车、轻型物流配送车、网约车、驾培驾考车(自动挡)以及总质量8吨(含)以内的园林作业车、环卫垃圾收集车、高压清洗车,原则上应当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实行1小时内停车免费
通知提出,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继续实行差别化交通管理措施。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车牌尾号单双号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辆允许在三环线内通行。
实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及市政道路路内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实行1小时(含)内停车免费,超过1小时停车费减半收费;每日21时至次日7时,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
新建固定式加氢站 最高可获一次性300万元的补贴
目前,武汉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6万辆、充电桩达6.1万个。但充电设施、加氢站等基础设施不健全等制约新能源汽车产业壮大因素凸显。
通知明确,明确已建居民小区电网增容责任主体。具备电力增容条件的已建居民小区,产权分界点以外的充电基础设施配建电网增容工程,由小区所在地供电企业负责建设;产权分界点以内的充电基础设施配建电网增容工程,由小区所在地区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建设。
强化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对于符合全市加氢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要求,验收合格的加氢基础设施,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新建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不含)以下的固定式加氢站,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建设补贴资金;新建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含)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建设补贴资金;新建日加氢能力200公斤(含)以上的撬装式加氢站,一次性给予50万元建设补贴资金。加氢站运营期间按照10元/千克标准给予加氢站运营企业加氢补贴,单个加氢站每年运营补贴资金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