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柯利华、通讯员裴廷雪)11月18日,洪建国等22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劫持船只罪、隐匿会计凭证罪、高利转贷罪、保险诈骗罪等14项罪名一案,由麻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该案被黄冈警方侦结后,经黄冈市扫黑办指定,由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以来,被告人洪建国纠集洪丰收、洪建军等人以宏达集团等经济实体为依托,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称霸一方,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非法入侵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巩固、扩大组织影响力,牟取暴利。在内部管理上,洪建国采取家长式管理队伍和约束成员,是组织成员公认的“老板”。该团伙组织结构稳定、经济实力强大,在黄冈市及周边县市和驾校、饮料等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社会关注度高、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影响面广,又属于异地审理,黄冈市委、黄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成立由黄冈市委政法委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庭审保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对接,调配192名警力全程参与庭审保障。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和被告人亲属共600余人旁听了庭审。案件同步网络直播,庭审将持续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