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讯(通讯员 镜文)70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的一瞬间。然而,对于湖北监狱工作来说,却留下一部艰苦创业、改造人和改造自然的光辉历史。新中国成立70年,湖北监狱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将一批批不法之徒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整体面貌与时俱进,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也为新中国监狱工作史添上厚重的一笔。
一、湖北监狱工作的70年历程
(一)创建与初步发展阶段(1949—1965年)
1949年5月后,随着湖北全境陆续解放,进驻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军事管制委员会,先后接收当地国民党政权的旧监狱,关押被逮捕的人犯。
1950年元月,湖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第一次公安会议专题讨论“劳动改造”,并列为当年中心任务之一。此前,省人民法院对原国民政府武昌监狱旧址进行维修,设立武昌监狱。至1950年6月,全省公安机关组建起42个劳改生产单位,开荒946.5亩。年底,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各级司法机关所辖监所移交公安机关集中领导。
1951年6月8日,根据毛主席提出的“三个为了”指导思想(“为了改造他们、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闲饭”),中共湖北省委发出《关于执行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的指示》,贯彻执行《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问题的决议》,要求“积极筹备”劳动改造工作(以下简称“劳改工作”)。8月,省公安厅召开湖北省第一次劳改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建立劳改工作组织机构。省公安厅设立劳改处,各专、市、县公安机关设立劳改科、股,开始组织在押犯投入劳动改造。至1951年10月,省公安厅直属4个劳改大队和1个监狱。
1953年2月,湖北省政府主席李先念下达“关于结束县市劳改生产任务及集中犯人劳动的决定”。省政府决定,将原计划调往西北边疆地区劳改的5000名犯人调往荆门县沙洋镇附近,随后又陆续从各地调集3万余名犯人,开荒建场,建立湖北省国营沙洋农场,地跨荆门、天门、潜江、钟祥、京山五县结合部。先后有37位老红军、376位抗日时期干部,911位解放战争时期干部,带领部队干部战士押解犯人来到沙洋,画地为牢,勤俭建场。他们艰苦奋斗,栉风沐雨,砍芦苇,搭窝棚,开河渠,排渍水,平坑洼,送瘟神,开垦荒地65万亩,将一座大型劳改农场建立在江汉平原上。沙洋的押犯中,国民党的军警宪特等人员占有较大比例。蒋介石叫嚣反攻大陆时,曾宣称“二十万精兵在沙洋”。从此,湖北省规模最大、押犯最多的改造场所沙洋农场和一批劳改农(茶)场、工矿陆续建立。
1953年元月,当时的中南行政委员会决定,在鄂豫交界的襄北地区,将原分属中南区、河南省、湖北省和襄阳专署的几个劳改农场,合并组建为湖北省国营襄北农场。当时,沙洋农场是中南区垦荒面积最大、犯人人数最多的,襄北农场位居第三。
1953年8月,经中南公安局批复,省公安厅劳改处与沙洋农场合署办公,仍保留省劳改处名义,负责管理全省狱政工作。1954年2月,省公安厅劳改处迁回武汉。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公布实施。10月,省公安厅将劳改处扩大为劳改局(也就是省监狱局的前身)。随着中南大区的撤销,武汉市改为湖北省辖市,次年3月,将武汉市公安局执行处的监所工作部分并入省劳改局。从此,全省监狱、看守所、劳改队和刑满留场就业工作由省劳改局统一领导。劳改工作开始走向法制化、正规化。
至1954年底,全省建有监狱2座、劳动改造管教队11处、少年犯管教所1处。1955年11月,湖北省劳动教养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在省劳改局。1956年6月中旬,组建周矶劳教农场。1957年9月,组建湖北省少年犯管教所,负责收押附近4省的少年犯。
1957年12月,沙洋农场管理局正式成立。时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刘锡凯,主动请缨,到沙洋就任局党委书记、局长,同时参加荆州地委。1959年,成立沙洋市,刘锡凯兼任市委第一书记。1958年至1966年期间,沙洋先后建成13个劳改农场,10个劳改工厂。
1959年至1961年,发生3年自然灾害。沙洋农场每年供应粮食、蔬菜千万斤,支援灾区、各大城市,以及研发“两弹一星”的酒泉基地;每年供港澳生猪1万多头,不打折扣的完成了中央领导亲自交办的任务。
1963年初,全省各级看守所划归同级公安机关预审部门管理,从此劳改机关不再包括看守所。1964年9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第八次劳改工作会议,贯彻《第六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纪要》,学习贯彻毛泽东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人对劳改工作的指示,贯彻“改造与生产相结合,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总方针,狠抓改造工作的落实,提高改造工作的质量,减少“废品”“次品”。各级领导机关面向基层,领导干部深入中队,帮助总结研究工作,开展“大练管教工作基本功”活动。在管理工作上注重分别编队,区别对待。在教育工作上加强入监、出监教育,坚持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注意做好思想顽固犯人的教育转化工作,基本上纠正打骂犯人等违反政策的错误做法,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改造、生产都有较大进步。1964年犯人脱逃率是劳改工作从创建到“文革”结束前的最低点。
经过调整、整顿,劳改工农业发展速度逐年加快,1965年,粮、棉、茶的总产量超过历年最高水平,除保证自食和储备以外,上交国家商品粮2400万斤,皮棉1200万斤,油脂30万斤,茶叶70多万斤,出栏肥猪1.3万头,蛋品20万斤。
这一时期,监狱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政权稳定恢复国民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关押改造了一大批战犯和反革命犯,现固了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二是关押改造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三是参与了国民经济建设,不仅做到了自给自足,给国家和社会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而且还参与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
(二)遭受破坏与拨乱反正阶段(1966-1981年)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全省劳改工作遭受严重破坏。
文革初期,劳改工作陷入混乱、组织机构瘫痪。1968年3月,湖北省军区决定对全省劳改机关实行军事管制,并将部分监狱、劳改队下放所在地区公安机关军管会领导。省劳改局撤销,部分劳改场所也撤销,土地和房屋移交给37个中央、省及军队单位办“五七”干校和后勤基地。在特殊形势下,政治运动、政治斗争、政治学习成了第一任务。监狱、劳改队的基础业务建设也遭到破坏,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废除,许多报表、文件、业务书籍被烧毁。但是,全省劳改干警在看押部队的配合下,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维护劳改场所改造和生产的秩序,未有发生骚乱、暴狱等重大事故。
1971年4月,根据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关于“要恢复、整顿劳改农场、工厂”和公安部的指示精神,省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将下放地区代管的劳改单位收归省管。1972年10月,军管结束,省革命委员会公安局恢复劳改局,成立临时党委,统一管理全省的劳改工作。同时批准沙洋农场管理局为副地级单位,襄北农场等22个监狱、劳改场(厂)为正县级单位。这个时期,全省有劳改单位15个。从1972年开始,先后恢复省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
经过几年的恢复整顿,监狱(劳改)工作出现新的生机。劳改生产不断发展。当时,劳改生产丝绸产品占全省同类产品五分之一,砖瓦占四分之一,平板玻璃填补全省空白。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国家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劳改工作得以恢复整顿,平反冤假错案,正本清源,拨乱反正。
1981年11月,为贯彻落实全国第八次劳改工作会议精神,全省第十次劳改工作会议在武昌召开,会议着重研究新时期劳改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措施。省委、省政府批准并转发《湖北省第十次劳改工作会议纪要》,这是湖北劳改工作历史上规模最大、解决问题最多的一次劳改工作会议。据该会议统计,从1951年秋至1981年秋,全省劳改单位关押改造了各类罪犯33万余人,刑满释放27万多人,重新犯罪的只占2.4%。省委书记陈丕显称赞“这是个大成绩”,“劳改工作是保证我们社会治安良好的一种重要手段”,“你们有很多经验,对党有很大的功劳!”省长韩宁夫也表扬“我省劳改干部队伍是政法公安战线上一支可以依赖的、有战斗力的好队伍”,“你们确实是无名英雄、人民的功臣!”
继1975年宽大释放在押的原国民党县团以上党政军特人员后,1982 年,全省监狱宽大释放全部在押的原国民党党政军特人员,对历史上和“文革”中遗留的冤假错案进行复查平反,为留场就业人员中的四类分子摘帽,对留场就业人员实行清理和转为工人。至此,建国以来改造历史反革命犯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刑事惯犯的艰巨任务基本完成。经过劳动改造,绝大多数罪犯改变立场,放弃反动观点,许多过惯剥削寄生生活的犯人养成劳动习惯。一些犯人刑满释放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运用在监内所学技术,发挥其特长,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三)改革发展阶段(1983年—2002年)
1983年后,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湖北省监狱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全省监狱系统认真落实“八劳”会议提出的“六个字”(教育、感化、挽救),“三个像”(像父母、像老师、像医生)的态度和方法,不断创新和发展教育改造罪犯方法,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监狱生产工作也迅猛发展,支援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983年8月,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全省劳改工作整建制由省公安厅移交省司法厅领导,内部管理体制不变。
1983年下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投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当时劳改单位警戒设施落后陈旧,尤其是仓促改建的劳改农业中队,警戒设施极其简陋,围墙岗楼完整的仅占27.51%,其余无围墙、以房代墙、有围墙无岗楼、围墙岗楼破损。各监狱、劳改队积极努力,战胜困难,在短时间内接收大批新判犯人入监,同时在监内开展政治教育,整顿监内改造秩序,监内发案率和脱逃率都比上年下降,做到“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改造好”。
1984年,省劳改局建立党委,从而结束长期临时党委的状况。11月,全省劳改单位管教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在改革中有计划地把劳改场所办成改造罪犯的特殊学校。1985年,省劳改局成立“湖北省育新文化学校”,省少年犯管教所成立“湖北省育新职业学校”,省长黄知真亲自题写校名。
1986年7月,省劳改局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管教工作提高改造质量的八条措施》,整顿环境的脏乱差和管理的松散懒,基本达到“干警像个干警、犯人像个犯人、监狱像个监狱”的要求。社会力量联合帮教的工作也得到迅速发展。
1989年9月,劳动教养工作从劳改系统分离,省劳改局专一管理全省劳改工作。
1992年11月,沙洋汽车改装厂“荆门市陈家山文化技术学校”成绩突出,在全省20多所特殊学校中,率先晋升为省级优秀特殊学校。至1997年底止,全省监狱系统已成立30 所特殊学校。与此同时,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队伍建设、监管改造规范、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等劳改工作基本制度得以初步建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狱工作方法和制度。1992年,罪犯脱逃人数首次从3位数降到2位数。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监狱生产的宏观政策环境发生变化,逐步将监狱生产推向市场。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监、企、社合一”体制,对于市场经济不适应,使生产效益逐步走低,难以适应监狱经费需求的增长,一部分劳改单位开始出现严重亏损。面对以上问题,湖北监狱系统积极开展了改革实践探索,如“管教、生产双承包责任制”,“管教、生产相对分离、双轨运行”,“监企适度分离”等等,但都因为是局部的改革而成效有限。
根据《国务院第十七次总理办公会议纪要》精神,1994年2月2日,省长办公会议研究议定,从1994年起,劳改干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国家向监狱投入经费,监狱经费保障和管理体制也被改革为“全额预算,差额拨款,不足部分监狱自筹”。自筹主要靠监狱企业弥补。
1994年1月,司法部党组提出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战略目标。199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施行。1995年4月24日,省人民政府发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明确“把监狱经费和狱政建设投资列入财政预算及投资计划;继续扶持、发展监狱生产,强化监狱经济管理职能;重视抓好监狱干警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监狱管理工作的领导”。
1995年元月,湖北省劳改工作管理局更名为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全省劳改总队、劳改支队统一命名为监狱。随后,全省劳改独立大队统一更名为监狱,各单位下设的大队更名为监区,中队更名为分监区。从此,废除劳改队、劳改干部、劳改犯人等称谓,以此为标志实现具有实质性的变革。
在贯彻落实《监狱法》的过程中,省监狱局党委和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进一步确立对监管改造工作的主业意识。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八大体系”:即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以人为本、执法严格的组织保障体系;管教基础网络体系;全方位监控体系;教育改造体系;生活卫生保障体系;督察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实行“管教基础工作及‘四防’安全季度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隐患和漏洞,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消除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全省绝大多数单位狱内秩序持续保持稳定。此后,全省监狱又实施一些改革措施,如“三个科学”(科学认识罪犯、科学分析狱情、科学组织管理)、“三大教育”(科学施教、制度施教、情感施教)、“三个层次”(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省级现代化文明监区分监区)创建活动、“三大现场”(生活、劳动、学习)管理规范、“三个统一”(统一罪犯生活实物量标准、统一监舍内务管理、统一病犯监区管理标准)、规范“三亲”(亲情电话、亲情会餐、亲情会见)工作等等,进一步规范执法和管理工作。
1997年,沙洋广华监狱坚持“三改一加快”方针(“改造、改建、改制、加快创建步伐”),创建成为全国第一所农业型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1997年3月,司法部部长肖扬等视察广华监狱,称赞他们的经验值得全国监狱学习,为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监狱开展创建工作走出新路子,理出新思路。1997年12月,司法部正式命名广华监狱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并荣记集体一等功。各监狱从广华监狱的经验中,得到启示,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当年验收达标223个规范化中队、19个省级现代化文明监区。从1999年至2007年,琴断口监狱、宜昌监狱、沙洋苗子湖监狱、洪山监狱、汉西监狱被授予“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汉西监狱被授予“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各监狱以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为龙头,带动各项工作平衡发展,基础管理由分散、粗放化向集中、规范化转变,提高改造质量,提升监狱工作档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深入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实施,监狱在经历改革开放初期的辉煌和快速发展后,长期积累下来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集中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狱在进入市场经济时代的过程中,在经费得不到保障、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很难集中人、财、物等各种资源服务于改造工作,从而削弱了监狱机关改造罪犯的职能。二是监企合一的监狱工作体制下,监狱机关监企社一体化、职能多重化、价值取向和指导思想多元化。三是监狱办社会负担沉重,严重束缚了监狱的发展。湖北省的监狱大部分都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创立的,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情况,选址偏僻,远离大中城市和交通干线,造成监狱缺乏对外交流,监狱办社会的职能也十分沉重。湖北省的几大农业监狱,除设立中小学校、医院等后勤保障机构外,还设有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占用大量的警力,加重了监狱的财政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1999年开始,湖北厅局党委果断实施了“两个调整”“三制一法”的重大战略决策,初步扭转了全省监狱工作的被动局面,监狱场所保持持续安全稳定,各项改革全面推进。(两个调整工作:调整监狱布局,调整监狱经济结构。三制一法:《监管安全目标责任制》《经济目标责任制》《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办法》)全省监狱实现《监狱法》实施以来“六年六大步”的好成绩,没有发生影响全国、全省的重大恶性案件,连续两年受到司法部通报表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充分肯定。
(四)深入推进监狱体制改革阶段(2003-2019年)
根据《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2003年,湖北省长罗清泉几次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研究指导湖北省进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着手解决监狱体制机制中的深层次问题。2003年下半年,湖北有9个监狱先期展开试点工作。11月,组建湖北省楚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各项经费财政拨款比2002年增长64%,此后逐年提高经费拨款标准。
2004年,全省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展开,积极稳妥地推进,逐步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监狱体制改革目标,达到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的要求。
2004年12月,司法部派出验收检查组对湖北进行检查,认为湖北省监狱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在许多方面创造了具有湖北特色的新鲜经验”。2006年1月27目,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主持省委常务委员会第161次会议,再次肯定,“特别是在监狱体制改革、罪犯教育改造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
在深化监狱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省监狱管理局注重监狱管理工作整顿,进一步规范监狱管理和执法行为,全力维护监管安全和秩序稳定。2005年,首次实现无罪犯脱逃成功。2009年以来,省监狱局先后开展了“深入排查整改隐患、加强监狱内部管理”(2009年)、“监狱内部管理规范年”(2010年)、“监狱规范管理深化年”(2011年)、“基层基础建设年”(2012年)、“教育改造质量年”(2013年)、“队伍建设年”(2014年)等活动。
2009年-2015年,湖北省监狱局确立“农村监狱向城市迁移、适当减少监狱数量、提高建设水平”的监狱布局调整战略,坚持“三高”(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要求和“五化”(标准化、人性化、园林化、特色化、数字化)理念,不等不靠、克难奋进,建成了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现代化监狱,监管条件发生质的飞跃。全省监狱实施新建、改扩建项目27个,基本解决了关押点多、过于分散、安全隐患大、关押能力不足等问题。
2016年以来,湖北全面实施监狱建设“十三五”规划,打响在汉监狱布局调整攻坚战。监狱安全警戒设施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达标按计划实施,硬件条件逐步脱胎换骨,为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和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司法部指挥中心已与省监狱管理局、各监狱互联互通,随时调动、监控、指挥。湖北智慧监狱“1252”项目规划,纳入省委政法委信息化“1234”项目整体规划。
2016年,司法部在我省召开监狱企业规范管理工作座谈会,肯定“湖北经验可在全国推广”。
2017年以来,湖北监狱强力推行“5+1+1”教育改造模式,示范监狱试点单位罪犯违纪率平均下降34.7%,其中最高下降77.8%。实施“融冰行动”,开展“四反”专题教育,全省监狱顽固犯、危险犯转化率达到80%以上,居全国前列。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和知识文化教育,全省2.2万多名罪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2.1万多名罪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5万多名罪犯获得单科合格证。在全国首创了湖北监狱云课堂、晨读时间和夜读时间,罪犯守法守规率达90%,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顽危犯心理矫治率均达100%。2017年,成功举办首届全省监狱民警“三辨一识”技能大赛,成功举办全省第十一次改造积极分子颁奖典礼,首次现场直播“三新”监区文化节优秀节目展演,全面展现了教育改造成果。
近几年来,湖北监狱系统积极推动民警队伍“四化”建设,全力促进民警由看守型民警向教育型民警转变。积极探索改进民警执勤模式,规范带值班模式,全面推行“民警一日执勤规范”,开展万名民警“大学习、大考试、大提升”岗位大练兵,举办“信息化、数字化、防暴处突、现场管理、三辨一识”等警务技能比武,民警实战能力显著提升。全省监狱系统按照省司法厅党委的总体部署,先后开展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党员示范岗2403个,党支部责任区860个,实现了队伍理想信念、能力素质、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和纪律作风等“四个进一步提升”,一大批监狱单位和民警个人受到中央、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党委的表彰。襄南监狱被中组部表彰为“全国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组织”,广华监狱民警王文广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汉津监狱民警沈新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汉津监狱民警姚刚应邀参加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挑战不可能”节目并完成挑战任务,当选共青团十八大代表,武汉女子监狱民警林雪飞当选全国最美法律服务人并参加新华网在线访谈,展现了湖北监狱民警良好形象。
到2018年底,全系统连续14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连续9年未发生罪犯生产安全重伤及死亡事故;连续19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传染病暴发以及医疗责任事故。在社会稳定层面实现连续第四年未发生进京非访案件。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奋进新时代的号角。湖北监狱也在新时代新起点重整行装再出发。201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意见》。省监狱局广泛调研,向省委提交贯彻落实意见建议,进一步赢得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级部门支持,切实解决好影响监狱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落实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五大改造”工作、“邪教类”罪犯转化工作在全国作交流发言,改造质量不断提高。部署开展减、假、暂专项整治,全省监狱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公开率、合法率达100%,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加强顶层设计,部署开展了全省监狱10大方面的工作标准化建设,监狱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推动监狱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部署开展纪律作风大整训,促进民警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确保民警“干成事”“不出事”,全面从严治党管警向纵深推进。组织民警“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坚持全警参训、重在基层、立足岗位、务求实效,探索建立“教、学、练、战”一体化练兵模式,全体民警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体能技能、警容风纪全面提升。
二、湖北监狱工作70年感怀
善知经验胸襟阔,回首往事眼界宽。70年湖北监狱工作发展历程造就了今日湖北监狱工作的辉煌成绩。
(一)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湖北监狱工作70年历程,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不折不扣严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并创造性地在监狱工作中贯彻落实。70年来,正是因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引领监狱行刑理念,才坚持了监狱工作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抵制了“苏东”巨变和西方多元政治哲学思潮的冲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是70年来湖北监狱工作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想武器。湖北省监狱局党委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坚持尊重实际,尊重客观规律,始终立足实际谋发展,任何重大工作部署、改革举措出台,都坚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湖北实际,实事求是地确立工作目标、指导思想和方法措施,不提不切合实际的口号,不提好高骛远的目标,不做有违事物发展规律的事,工作定位准确,上情下情结合紧密,以实践作为检验工作思路与成效的唯一标准。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键在人”的指导思想。监狱工作要发展,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民警队伍,这是为无数事实所证明了的。湖北省监狱局党委班子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和民警队伍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从提高执政能力出发,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管理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从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切实加强民警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民警理想信念、执法理念、敬业意识教育,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适应新时期监狱工作的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四)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在70年的监狱工作历程中,湖北省监狱局始终牢记“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监狱作为专政机关的职能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牢固树立教育改造罪犯的中心意识,以确保监狱安全为首要任务,注重管理、教育、劳动等三大改造手段的综合运用,强调政治改造、探索文化改造,鼓励罪犯在希望中改造,努力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为国家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坚持利用外部环境和自身优势激活发展。监狱的发展离不开外在力量的推动。一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监狱外部环境逐渐改善,许多优惠政策陆续出台,法律制度日益完善,这对监狱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充分利用国家对监狱的各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监狱工作方针,结合自身优势,不断丰富、完善监狱工作各项制度措施,加快改革进程,大力推进依法治监工作,使监狱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六)坚持与时俱进谋求发展。发展是永恒的主题。监狱工作必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紧扣时代的脉搏,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湖北监狱系统始终准确把握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树立追求卓越的发展取向,把谋求发展作为监狱工作前进的动力,作为提高监狱工作整体水平的思想基石。建国以来,我们一直在探索社会主义监狱的发展路径,立足国情、省情,不因循守旧,不墨守成规,破除教条主义与本本主义思维定势,继承优良传统,创建顺应人类文明进步潮流、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需求的现代监狱。如在建国之初,成立沙洋农场、襄北农场,实现监狱工作由分散到集中,较好解决了劳改单位摊子散、困难多的问题,在全国树立了标杆。在1995年司法部颁布《关于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和实施意见》后,我们以“要谋新篇”的作为,坚持监狱一切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这个目标进行,提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奋斗目标,分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省级现代化文明监区分监区三个层面创建,细化了创建标准、考评细则,在理论与实践上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在农业监狱创建上树立了“湖北样板”。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监狱工作会议精神,2017年,湖北监狱局党委以“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精神境界,站在新的制高点上,提出并探索建设集平安、法治、智慧、文明“四型”于一体的现代化文明监狱。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孟建柱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切实用全国监狱工作会议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指导监狱工作,使之在推进湖北监狱改革发展的宏大实践中落地生根,在“四型监狱”建设上彰显了“湖北特色”。2019年,湖北监狱局党委提出“全省先进,全国前列”的工作目标和围绕“一个底线”(安全稳定),“两好要求”(改造好、发展好),“三大攻坚”(监狱改革、信息化、基建),“四项建设”(纪律作风、规范化、品牌、人才队伍)的工作思路。
(七)坚持把握机遇借势发展。在正确的思想指导和科学决策的前提下,湖北监狱系统善于发现机遇,抓住机遇、找出历史机遇下监狱发展的最佳切入点,敢于自我加压,迎难而上,不断进取,壮大自己。如司法部部署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湖北监狱在很多地方具有代表性,一是警察数量多,经费支出多,在全国监狱系统居第一位;二是工人数量多,在全国监狱系统居第二位;三是监狱办社会问题突出,机构数量、占用警力及经费支出,在全国监狱系统居第一位;四是债务包袱重。湖北监狱系统坚持准确把握司法部《指导意见》精神实质,敢于并善于“摸着石头过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走有特色的改革之路。对于一些具体问题,先实施实践,后调整完善,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为全国监狱系统的改革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2016年以来,在湖北省司法厅党委领导下,湖北省监狱局党委抓住中央将监狱体制改革纳入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机遇,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全面深化监狱体制机制改革,前所未有的提升了监狱经费财政保障水平。监狱经费由差额保障、监狱企业“补充”,向全额保障、综合预算、真正实现“收支两条线”转变,为保障我省监狱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促进监狱工作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八)坚持延伸发展监狱文化推动发展。在改造罪犯发展生产的过程中,经过几代监狱民警的实践、探索,全省各单位凝聚形成了一整套观念和作风,积淀传承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如“无私奉献、艰苦创业、顾全大局、求实守纪”的“沙洋精神”。各监狱单位把老一辈监狱民警革命、创业的历史作为"营养剂",用凝聚形成的精神激励广大民警克难奋进,建功立业。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监狱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论述,坚持不懈的打造“七种监狱主流文化”,即稳定压倒一切的监狱安全文化、知荣明耻的监狱操守文化、令行禁止的监狱服从文化、忠诚履职的监狱尽责文化、尚法守纪的监狱执法文化、见贤思齐的监狱竞争文化、身先士卒的领导表率文化。这七种主流文化是监狱精神在新时期的延伸和发展,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内在凝聚力。有监狱精神,并且发扬光大,历久弥新,在全国监狱系统是不多见的。
(九)坚持打造特色品牌深化发展。满天繁星,不如一轮明月。湖北监狱系统十分重视经验的创造、成果的积累与推广,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逐步形成了理论指导、实践推动、结果验证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纵观七十年来的工作成绩,无一不是以创特色工作为重点而深化工作内容的。70年来,有五种载体似“催化剂“一样,不断推动监狱工作。建设特殊学校这一载体推进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这一载体推动了监狱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别是监管设施的完善和提高;打造狱务公开这一载体有力地推动了监狱工作向制度化、法治化方向迈进;立足狱情,注重检查整改,建立起局抽查、监狱排查、监区自查的三级排查网络,开展了经常性、全局性的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整改活动,全面提高了监狱管理水平;常态开展专题活动,多年来,湖北监狱局每年都开展了一次主题年活动,如“规范管理年”、“执法规范年”活动,最大限度地动员民警参与到保安全工作中去,使保安全永远处于一种鲜活状态,提高了监狱内部管理水平。湖北监狱工作得到各界好评,先后多项工作进入全国监狱先进行列,特色做法和经验多次在全国监狱系统得到推广。2012年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座谈会、2015年司法部武警部队联合举办的全国监狱安全工作会议、2016年全国监狱企业规范管理座谈会先后在湖北召开。2017年12月,“十佳监狱人民警察先进事迹报告会”成功举办,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高法、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出席,予以高度评价,监狱工作的形象地位进一步提高。
砥砺70年,奋进新时代。未来,湖北监狱工作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发展思路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提出的“四个着力”“四个切实”为指针。在发展价值上,以维护国家总体安全为导向。在发展路径上,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引领、科技主导。在发展力量上,坚持党建引领,全力打造“忠诚铁军”。今后,湖北监狱将在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改造人”这一初心,始终围绕改造人、转化人来做工作,努力在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