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夷陵区两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三峡日报 2019-08-06 09:02

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近日发布夷陵区两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具体内容如下:

夷陵区原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学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报请区委批准,宜昌市夷陵区原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学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张学兵违反政治纪律,党性观念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调查期间,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承接夷陵区水利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企业管理人员所送钱款,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张学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以权谋私,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夷陵区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祚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报请区委批准,宜昌市夷陵区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祚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李祚彦违反政治纪律,背离党的宗旨,政治意识缺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组织纪律,独断专行,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涉嫌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罪。

李祚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全无,以权谋私,私欲膨胀,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记者孙晓陵、通讯员易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