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维修防护设施缩水面包车变道冲进作业区 施工单位负责人被拘留3天

楚天都市报 2019-03-29 07:30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吴昌华通讯员胡子昂崔彦伟)雄楚大道高架桥上,一辆面包车向左变道超车,不料撞上锥筒扎进路面施工区域,撞倒一名施工人员,昨日警方通报,因施工区域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规定,洪山区交通大队对该施工单位负责人高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3月13日下午2时许,雄楚大道高架桥尤李村路段,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面包车向左变道超车,不料左侧车道竟是施工区域,驾驶员来不及反应,车辆一头撞上锥筒,闯入路面施工区域,将一名正在作业的施工人员撞倒。洪山区交通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事故责任正在认定。

事故中队民警吴智鹏调查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与施工前提交的交通组织方案不一致。根据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现场围闭分为警示区、缓冲区、作业区、引流区,方案要求应在施工区域前方500米、200米处设置多块施工提示标志。实际上,施工方只在距离事故发生地70米处摆放一块施工公示牌及交通导向牌,施工现场也仅摆放了10个锥形筒,且锥形筒距离中央隔离带不到1米,远低于占用一条车道的标准,极容易引发事故。原本作为生命防线的防撞沙筒,也被施工单位以重量过大、移动不便为由没有设置。

3月26日,洪山交通大队经前期充分取证,将施工单位负责人高某传唤到大队,依法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该负责人承认为节约成本、缩短工期,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前的方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洪山交通大队负责人表示,将对洪山区占道施工项目进行排查监管,进一步严格施工审批手续,对施工中防围和警示标志不合规定以及导致重大伤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