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
黄石市政府发布重要通告
通告公布了
鄂州花湖机场
净空黄石市保护(核心)区域
为加强鄂州花湖机场净空保护,保障机场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湖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鄂州花湖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以内的区域为鄂州花湖机场净空保护(核心)区域,四个角点坐标分别为:N303307.68 E1145759.05;N303114.76E1151126.66;N300953.19E1145317.26;N300743.64E1150641.83。
鄂州花湖机场在黄石市域内净空保护(核心)区域图
鄂州花湖机场净空黄石市保护(核心)区域范围包含黄石港区(含江北农场管理区)、下陆区、西塞山区、开发区·铁山区和大冶湖高新区的部分区域。其四至界线如下:
东边界:黄思湾街道——汪仁镇马鞍山村——湖师文理学院——黄石市社会福利中心——竹林湾村——枯树咀一线;
南边界:黄石火车站——大冶罗桥——大棋路——杨张咀一线;
西边界:大冶铁矿矿山——大冶铁矿博物馆——铁山大道——田子文村一线;
北边界:分两段,西段为黄石市与鄂州市市域边界;东段为黄石市与黄冈市市域边界。
禁止在鄂州花湖机场净空黄石市保护(核心)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从事无人驾驶航空器升空飞行活动;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物体;
进行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航空器飞行活动;
放飞影响民用航空安全的鸟类动物;
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湖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机场飞行安全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为5年。
随着校飞时间的临近
花湖机场建设也在加快推进
通航进入倒计时
航站楼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整体采用两层式的建筑设计,高度约为20米,建筑外立面为玻璃幕墙。在项目核心区的航站楼内,施工紧张而有序,现场金属碰撞声此起彼伏,工人们正在进行装修收尾工作。
离航站楼不远处,是正在建设的货物转运中心。转运中心规划面积约70万平方米,比天河机场T1、T2、T3三个航站楼的总面积还要大。
目前花湖机场的主体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已经完成与校飞相关的跑道工程、灯光工程、通信工程、导航工程、监视工程以及气象工程的竣工欲验收工作,即将建成校飞,明年年中有望实现投运。
本期工程飞行区跑滑系统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15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30万吨目标设计。
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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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李娜
来源丨东楚晚报
校对丨钟海涛
审核丨刘媛媛
监制丨梁坚义
发布丨黄石日报融媒体中心
出品丨黄石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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